根据省教育厅意见,今年全省试行推荐优秀初中毕业生保送高中制度。根据市教育局文件精神,特制定我校今年招收优秀初中毕业生推荐保送试行办法如下:
一、招收人数:
我校招收的优秀初中毕业生推荐保送总人数控制在10人以内。
二、优秀初中毕业生推荐保送条件:
我校招收的保送生必须是本市市区户口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品学兼优且本人志愿报考我校、初中体育毕业考试成绩满分,且具备下列两项条件之一者:
1、初中阶段被评为省、市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
2、初中阶段在市教育局组织参加的学科竞赛中获省级一等奖。
三、录取办法:
1、具备保送生条件者,经所在学校推荐并在初中毕业会考前报市教育局和我校备案。
2、在我校完成高一统招和分配指标(含奖励指标)录取工作后,未被录取的推荐保送生,最多在统招分数线下降10分,由我校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3、被我校录取的保送生均为统招生。
芜湖市第一中学
200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