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国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主要精神
2月1日,国家教育部在北京召开了全国教育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周济部长就治理教育乱收费的意义、治理工作的重点、制度建设和工作的要求等,在会上作了“坚决治理教育乱收费,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重要讲话。其主要精神是:
(一)充分认识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治理教育乱收费是教育战线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根本要求;是培养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一代新人的本质要求;是确保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快速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迫切需要。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决定把治理教育乱收费作为 2003年全国纠风工作的重点,并且放在专项治理的首位。全国教育系统坚决地贯彻执行中央的决定,认真开展了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2003年有关部门共派出近2万个检查组,检查了35万所学校的收费管理工作;查出违规收费8.53亿元,已清退6.39亿元;查处乱收费案件9550多件,对2488名有关责任者进行了责任追究,其中有395名校长被撤职。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学校乱收费蔓延的势头得到了有效遏制,治理工作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在各地的行风评议中,群众对教育的满意率普遍提高。但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形势依然严峻,教育乱收费现象仍然十分严重:有的学校违反国家收费政策擅自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有的地方通过学校向学生搭车收费和向学校摊派费用,有的学校擅自挪用学校杂费收入用于发放教职工工资、奖金和津贴,有的地方基层政府和有关部门任意截留和挪用教育收费资金等,这不仅损害了人民的利益,伤害了青少年学生的幼小心灵,影响了青少年学生诚信品德的形成,不利于他们的健康成长。教育乱收费实际上损害了我们崇高而神圣的教育事业。当前,在治理乱收费的工作中,还存在着两种模糊认识,一种是“信心不足”的畏难情绪,另一种是“问题不大了”的麻痹思想和“治理多年了”的厌战情绪。对此,我们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一是要认识到治理工作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二是要克服悲观情绪。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坚决把治理学校乱收费工作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明确今年的工作重点,以实实在在的阶段性成果取信于民
今年,要抓好在全国义务教育阶段推行“一费制”办法和严格规范高等学校的收费行为这两项重点工作,树立“反复抓、抓反复”的观念,巩固已有成果,确保做得更好,务求取得明显的成效。
国务院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经过认真研究,决定从今年秋季起,在全国义务教育阶段推行“一费制”办法。这是一项重大的政策,具有很强的操作性,有利于增加学校收费管理的透明度,有利于区分合理收费和乱收费政策界限,有利于从制度和政策层面解决乱收费问题。各地在实施这个办法时,关键是要把握以下四点:一是可以收费。义务教育由各级政府负责,不收取学费,但可收取适当的杂费。学校可以代收课本费。对此,人民群众理解和支持,国家法规及政策也允许。二是要合理收费。收费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订。各地要按照《价格法》的有关规定,通过召开听证会、座谈会等形式,把政策交给群众,听取群众意见,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三是要实施“一次性”收费办法,所有的行政性教育收费要一次性公布,一次性收取。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名义向学生家长收取与招生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和“共建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也不得组织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材料;还要严厉禁止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搭车收费。此外,各地还要制定并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和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四是要公开、公正和透明,将收费办法和标准公布于众,接受群众监督。
三、建立和完善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长效机制
深入推进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要坚持“标本兼治、纠防并举”的方针,促进形成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长效机制。确立两个“三管齐下”的工作思路。
第一个“三管齐下”,就是要坚持加大教育投入、规范合理收费和治理乱收费的思想。 一是加大教育投入。各级政府要用更多的精力、更大的财力发展教育,进一步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二是规范合理收费。要注意处理好治理乱收费、规范收费管理和教育发展之间的关系;理清什么是合理收费和什么是乱收费的政策界限;要研究出现教育乱收费的深层次原因,分清校内因素和校外因素导致的乱收费。三是要坚决纠正教育乱收费。教育经费政府投入不足和教育资源配置不合理的问题确实存在,这是一个十分现实的问题,也是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只有通过改革发展来逐步加以解决。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都要站得高一些,看得远一些,克服困难,顾全大局,艰苦奋斗。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向群众乱收费、多收费。
第二个“三管齐下”,就是要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建立健全惩治与预防教育乱收费体系。 一是加强思想道德和纪律教育。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教育工作者的职业道德教育,增强职业荣誉感和社会责任感,不断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增强纠正和抵制教育乱收费的自觉性。二是进一步完善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制度。要把治理乱收费的关口继续前移,通过制度的办法进一步治理乱收费。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依,发挥法规和纪律的威慑和惩戒作用。三是加强监督。要完善与收费公示、公开制度相配套的舆论监督、群众监督、上下级监督、党内外监督的机制。各地要坚决把住学校春秋两季开学关口,普遍开展学校自查自纠与职能部门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检查活动,并通过明察暗访、交叉检查和随机检查等方式开展督促检查。要正确认识惩处与预防的辨证关系。要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对相关责任人及时进行处理。
四、狠抓落实,确保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要思想落实,加强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领导。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的党政领导,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真正把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落实目标责任制,加强统筹和协调。要落实学校收费管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责任制。哪个地方出了问题,不仅要追究当事者的责任,还要追究直接主管领导的责任。对那些乱收费之风长期得不到解决,屡屡发生问题的单位,要运用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的手段,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二是组织落实,进一步完善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继续坚持和完善由教育、纠风部门牵头,监察、物价、财政、审计、新闻出版单位参加的联系会议制度,要积极主动地依靠地方党委和政府的领导,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同时还要加强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相关工作的领导。
三是措施要落实。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领导同志要结合今年的工作实际,全面、认真、深入地总结分析本地、本校治理教育乱收费的成绩与不足,找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研究制定改进工作的具体措施,努力使 2004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取得新的实质性进展。
四是要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今年,我们要隆重举行第 20个教师节纪念活动。一是要开展“我们是光荣的人民教师”主题活动;二是要在全国范围内大力表彰优秀教师;三是要大力宣传先进的典型。各地要将治理教育乱收费和行风建设,作为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内容,扎实开展思想教育,讲师德,正教风,激励广大中小学校长和教师在育人第一线艰苦奋斗,为人民的教育事业做出更大贡献。
五是要加强舆论宣传力度。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导向作用,树立和推广一批依法办学、勤俭办校、师德高尚、收费规范的正面典型;要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警示教育作用,对一些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乱收费案件坚决予以曝光。要主动配合新闻舆论部门,积极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教育收费政策,把政策交给群众,听取群众的意见,接受群众的监督,让社会和广大群众了解我们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各种政策,特别是义务教育与非义务教育收费政策界限,公办教育与民办教育收费政策界限,合理收费与乱收费的政策界限,校内因素与校外因素导致乱收费的界限,形成有利于做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正确舆论导向和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全省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的主要精神
2004 年 3 月 10 日全省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在合肥召开,省教育工委书记,厅长陈贤忠同志作了《 弘扬求真务实精神 ,深化反腐倡廉工作 ,为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有力政治保证》报告。其主要精神是:
一、总结分析了我省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的形势
多年来,在省委、省政府和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各级教育党政组织始终坚持“两手抓”,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落实反腐倡廉各项任务。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认真履行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责,积极协助党政组织加强反腐倡廉工作。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保持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为保障和促进我省教育改革发展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一是抓好清理纠正,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进一步强化;二是严格执行纪律,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工作进一步加强;三是坚持纠建并举,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进一步深入;四是强化制约措施,执法监察和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推进;五是采取多种形式,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深化。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认为:我省教育系统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仍然比较严峻,反腐倡廉工作的任务仍然比较繁重。尤其是近年来有的地方教育部门和高校不时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事实,不能不引起我们的警觉与思考。如原淮北市教委主任张心诚违反人事纪律、受贿,受到开除党籍、撤销职务处分;原阜阳市教委主任李培孝和原阜阳市教委副主任、阜阳一中校长周广华因受贿被开除党籍、公职,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原黄山高等专科学校副校长吴伟逸、基建办主任李代沧,安徽工程科技学院原后勤服务集团总经理、膳食服务中心主任宋和生,因受贿被开除党籍,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定远县教育局局长曹太时因受贿被开除党籍、公职,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定远县建设小学校长施益能因受贿被开除公职,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黄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封安林因在担任黄山高等专科学校领导期间发生的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另外,教育乱收费、招生考试中的违纪舞弊问题尚未根本杜绝,群众反映依然强烈,受到全社会的普遍关注;用公款大吃大喝、奢侈浪费等不廉洁现象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反腐倡廉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在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上还存在不少问题,教育纪检监察工作和队伍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于这些问题,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加以研究解决。
二、全面推进,突出重点,切实抓好今年反腐倡廉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
(一)加强党风廉政教育,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继续深入学习“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以世界观和权力观教育为重点,加强理想信念和纪律教育。结合今年第 20 个教师节的纪念活动,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弘扬正气,树立教育新风。要把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纳入党委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部署,促进各级教育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和纪律法制观念,筑牢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防线,做遵纪守法和廉政勤政的模范。
认真落实中央、省和教育部有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着力抓好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提出的“四大纪律”和“八项要求”的贯彻落实。各级教育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
各级教育部门和各学校要联系各自的实际,认真查找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二)加大执纪办案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着重查办侵害群众切身利益、严重影响教育形象、危害教育改革发展的案件,尤其要加大对基建工程、物资采购、财务管理、教育收费、招生考试等领域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认真研究教育系统违纪违法案件的发案原因及其特点,注意总结经验,把握执纪办案规律,不断改进办案方式和方法,增强惩治腐败与保护党员干部权利并重的意识。
坚持党委对查办案件工作的领导,完善组织协调机制,充分发挥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形成查办案件的合力。进一步加强信访举报工作,认真受理、核查群众举报的问题。提倡和鼓励实名举报,建立有效的信访处理机制,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积极开展对受处分人员的回访教育工作。
(三)推进纠风专项治理,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进一步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今年重点抓好以下四项工作: (1) 积极稳妥地在全省推行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 收费办法。省教育厅将会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认真调查、分析测算和召开听证会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地制定收费标准和具体的实施办法,报省政府批准施行。同时制定并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和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不能用杂费代替应由财政支出的公用经费。实施“一费制”收费办法,要按照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所有收费要一次性公布,一次性收取,做到“学校明明白白收费,学生家长明明白白缴费”。( 2 )进一步完善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的“三限”政策,严格控制择校生的录取分数线、招生比例和收费标准。省教育厅将进一步研究提出择校生最高收费标准的具体意见,经省物价局会省财政厅审核后,报省政府批准下发。各地公办高中在规定的择校收费限额之外,不得再以任何借口和任何方式收取其他费用。( 3 )严格规范高等学校的收费行为,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的收费管理。( 4 )坚决禁止基层政府有关部门或单位通过学校向学生搭车收取任何费用和各种形式的摊派,制止和纠正截留、平调、挪用、挤占学校收费收入的行为。对因发生这类问题影响学生入学和学校正常运转的,要积极协同有关部门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坚持“标本兼治、纠防并举”的方针,不断强化治理工作的有效措施,保证和促进治理教育乱收费形成长效机制。( 1 )继续坚持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对治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密切合作,齐抓共管,综合治理。( 2 )不断巩固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的管理体制,进一步建立各级政府教育投入保障机制,依法保证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积极推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为从根本上解决学校乱收费问题创造条件。( 3 )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进一步加强学校收费及使用的管理。有关部门要在规定的时限内按学校缴款额及时足额返还原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学校收费收入用于平衡财政预算,确保学校收费收入全部用于教育事业的发展。加强教育收费政策的研究,逐步建立健全规范教育收费行为的法规制度体系,使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步入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 4 )大力推进教育系统的行风建设与师德师风建设,进一步完善教育行业的行为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把治理教育乱收费作为行风建设和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引导教师树立高尚的道德情操和教书育人的责任感,自觉抵制和纠正教育乱收费行为,为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 5 )切实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监督制约机制,全面推行教育收费的听证、审计、公示、督导和责任追究等制度。重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教育收费政策,发动群众加强对教育收费的监督。对顶风违纪、影响恶劣的乱收费典型要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坚决防止和纠正招生考试中的不正之风。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狠刹考试舞弊歪风、严惩“考场腐败”的批示精神,坚持依法治招、从严治考,综合整治招生考试环境,切实加强考风考纪管理,严肃招生考试纪律,严厉查处招生考试中的违纪舞弊行为,保证招生考试的公平、公正。继续加大招生执法监察工作力度,进一步健全招生考试工作的有效监督制约机制,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职能作用。严格执行招生考试工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四)深化制度改革创新,不断拓展防腐败源头治理工作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认真学习、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清理行政审批项目,规范管理,依法行政。对取消的审批事项加强后续监管,对保留的项目严格审核和论证。
继续深化财务管理改革,切实加强对教育资金使用的管理和监督,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教育资金安全。严格执行 "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小金库”的清理和查处力度,做到清理“小金库”和财务统管不留死角。
认真贯彻《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推行党委会讨论重要人事任免无记名投票表决制。推行和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制度,进一步落实和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评议和任前公示、考察预告、任职试用期等制度,加大调整不称职、不胜任现职干部的力度。继续推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严格执行基建工程、大宗物资设备采购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等制度。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的范围和规模,加强规范化管理。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招标投标过程的监督,坚决纠正干预招标、虚假投标、串标和非法挂靠等问题。建立和完善参与监督的有效机制和制度,加大教育内审工作力度。
要认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在全省教育系统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事务公开和校务公开。
(五)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
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要通过认真学习,充分认识《条例》颁布实施在党的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在全省教育系统形成贯彻执行《条例》的良好氛围。
各级教育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做自觉接受监督的表率。要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的各项制度,完善监督制约机制,重点加强对各级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推动党内监督工作有序开展。要把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紧密结合起来,重视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同时综合运用其他监督形式,促进党内监督的开展。
三、求真务实,强化责任,保证我省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的有效开展
全省教育系统各级党政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要从实践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维护教育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的极端重要性,采取更加切实有效的措施,把我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一)弘扬求真务实精神,认真解决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求真务实是我们党的思想路线的核心内容,也是党的优良传统和共产党人应具备的政治品格。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关键要把深化教育改革、加快教育发展的立足点放在真抓实干上,以对党和人民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在各项工作中坚持重实际、求实效,不图虚名。必须大力抓好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工作。要切实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认真贯彻“两个务必”和“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的侵蚀。坚决维护和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尤其是党的政治纪律。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正确把握反腐倡廉规律,把上级的决策部署同各自的实际相结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必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要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乱收费、招生考试中的违纪舞弊等突出问题,作为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的重点来抓,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使反腐倡廉工作更加充分体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保证我们的教育让人民满意。
(二)进一步落实责任制,切实负起反腐倡廉的领导职责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统一领导是核心,党政齐抓共管是关键。各级教育党政领导班子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责任。各级教育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责任制,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自觉接受监督。不仅自己要清正廉洁,还要敢抓敢管,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三)积极开展组织协调,努力形成反腐倡廉的整体合力
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是纪委的一项重要职责。各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服从党委的统一领导,坚决执行党委的各项决议,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要积极履行组织协调职责,协助党委抓好反腐倡廉决策部署的实施。不仅要进一步加强对查办案件工作的组织协调,而且要在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纠正不正之风和反腐败抓源头工作等方面,全方位做好组织协调工作。要按照 "谁主管谁负责" 的原则,把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到相关的职能部门,督促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落实反腐败工作。各职能部门要把所承担的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纳入各自工作的整体格局当中,通盘谋划,统一部署。要妥善处理与各职能部门的关系,加强与各方面的联系沟通,及时了解掌握情况,协调解决出现的矛盾和问题,使各部门明确自己应该承担的任务,提高履行反腐倡廉职责的自觉性。
最后,要求全省教育系统各级党政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要面对新时期教育改革发展和反腐倡廉的繁重任务,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开拓进取,奋发有为,努力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为我省教育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为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做出新的贡献。
200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