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计〔2008〕20号
关于下达2008年高中阶段指导性招生计划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开发区社会事务办公室:
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的2008年高中阶段指导性招生计划,结合各县区教育局申报的初中毕业生统计数据,经研究,现制定印发2008年全市高中阶段招生指导性计划,并就落实计划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明确目标任务。今年,我市下达高中阶段招生计划总数为29005人,其中,中职招生计划为14503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14502人,职普比约为1:1.全市初中毕业生升学率为89.55%。
二、加强组织领导,努力完成招生计划。为确保计划目标的顺利实现,推动高中阶段教育的协调发展,今年我市高中阶段招生继续实行“市县统一,以市为主;市县联动,统分结合;集中招生,分批录取”的组织形式。各县区教育局要进一步加强对高中阶段教育招生的领导,在综合分析生源及教育资源的基础上,抓紧落实招生工作的保障措施,制定分解高中招生计划方案时,应将职普比列入指标体系,认真完成今年的高中阶段尤其是中职招生任务。
三、加强宣传引导,加大中职招生力度。各县区教育局要建立健全引导机制,积极开展对学生的升学指导。要健全宣传工作机制,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将落实中职招生计划的重点放在农村,针对初中毕业生的特点,进一步加大对中职学校招生的宣传力度,大力宣传中职国家助学金政策和中职招生政策,积极主动地向考生和家长全面介绍中职学校的办学特点、合作办学情况、招生计划、相关专业和就业情况以及毕业生典型人物等,积极引导学生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努力扩大我市中职招生规模,确保职普比达到大体相当。
四、请各县区将拟定的具体计划于5月30前报市教育局审批,市教育局将汇总各类高中阶段教育的招生计划统一向全市公布。各县区分解到初中毕业生校的升学总计划及职普分计划报市教育局备案。
二OO八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