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2007年度我市县区党政领导干部教育
工作专项督导考核的通知
各县区党委、政府: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政府教育督导团、省教育厅教督〔2008〕2号《关于开展2007年度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工作专项督导考核的通知》(以下简称省《通知》)精神,我市即将开展此项督导考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督导考核的对象和内容
2007年度教育工作专项督导考核的对象为各县区党政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内容为教育经费投入与管理、职业教育管理和师资队伍建设,具体见《安徽省2007年度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工作专项督导量化考核表》。
二、专项督导考核的组织领导
为了切实加强领导,保证督导考核工作有序顺利进行,成立市督导考核领导小组和督导考核复查专家组。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组织部长胡邦明任组长,市委组织部副部长谢为群、市教育局局长陈旭东任副组长,市教育局、财政局、审计局、人事局(编办)分管领导为成员;复查专家组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选派专家组成。
三、专项督导考核时间安排
4月底前,县区完成自评(自评程序和要求按省《通知》要求执行;
5月中旬,市级复查,每县区一天时间,具体复查时间将提前一周通知有关县区;
四、市级复查方法步骤
1、召开汇报会,听取县区自评工作汇报;
2、查阅核实有关资料;
3、抽查部分学校;
4、反馈督导考核意见。
五、有关要求
1、根据省《通知》精神,各县区均应成立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加强领导,负责协调,安排自评工作,制定自评工作方案,明确并落实县区政府相关部门自评工作职责和任务。
2、认真开展自评工作,坚持实事求是,以评促整改,以评促发展,以评促提高。市督导考核领导小组将根据复查结果确定各县区考核得分,并择优向省推荐优秀等次县区。
3、各县区自评材料按省《通知》的要求,于
中共芜湖市委组织部 芜湖市教育局
二OO八年三月十五日
抄送:省委组织部、省政府教育督导团、省教育厅,市委、 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各县区委组织部、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