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教党[2008]3号
关于完善领导干部在职理论学习
和学习考核制度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直属单位党组织,机关党总支:
2002年我市教育系统建立实行党政领导干部在职理论学习制度以来,经过组织引导和个人自学,形成了大兴学习理论的良好风尚,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与学以致用的效果明显。
在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期的新形势下,新生事物层出不穷,知识更新速度加快,“知识恐慌”、“能力恐慌”的问题在教育系统依然存在,在有的单位个别同志身上表现还很突出。因此,要进一步加强各级领导干部的理论学习,始终坚持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加快知识更新,优化知识结构,提高政治业务素质,不断增强领导科学发展的本领,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芜湖教育。根据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干部教育培训的指示精神,结合我市教育工作实际,现就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在职理论自学和考核制度作如下通知:
一、学习内容
联系国际形势的新变化,联系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进展,联系教育工作和干部思想实际,局政治处每年要对在职干部学习作出安排,引导干部在改造主观世界的同时,运用所学理论和知识指导实践,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一)政治理论。深入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着力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全党,重点进行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的教育,党的历史、党的优良传统作风、党的纪律的教育,国情和形势的教育,引导干部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坚持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夯实理论基础、开阔世界眼光、培养战略思维、增强党性修养。
(二)政策法规。重点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教育,进行党和国家在经济、政治、文化、教育、社会、外交、国防等方面的重大部署和要求的学习,提高各级干部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能力。
(三)业务知识。重点加强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知识的学习,抓好教育理论、管理知识、芜湖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学习教育,提高干部的实际工作能力。
二、学习要求
本着以人为本、按需学习、全面发展、注重能力、联系实际、学用结合的原则,运用多种方式,着力提高领导干部理论学习的实际效果。
(一)保证时间。领导干部在职理论自学的时间,每周不少于4小时,全年累计不少于22天。
(二)做好笔记。每位干部学习时都要做笔记,主要记录学习的时间、内容、心得体会及思考的问题。
(三)撰写文章。领导干部要对照上级布置的年度学习重点,撰写1—2篇有一定质量的政治、业务理论学习心得体会或调研报告,并按时上报。把学习理论同我市教育改革与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大力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和政治文明建设的实际结合起来;同本单位及自己的工作实际结合起来;同努力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结合起来,达到增长才干、提高素质、促进工作的目的。
(四)开展交流。对上报的理论学习有关文章选登在芜湖教育信息网“领导干部论坛”,适时在相关报刊开辟专版,选登全市教育系统领导干部理论学习有关文章。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组长年内在相关报刊上发表1篇以上文章,中心组成员平均一半以上在相关报刊上发表1篇以上文章,包括学习心得、调研报告等。其他干部也要积极在报刊上发表文章,扩大交流学习成果。
(五)表彰通报。年终对直属完中、职业教育、特殊教育、二级机构、机关干部和县(区)教育局领导撰写的文章,分别评选优秀奖,进行表彰,并通报在职干部理论学习情况。
三、检查考核
领导干部在职理论学习的检查与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理论学习情况、思想政治状况及学用结合的效果。
(一)检查笔记。局政治处不定期抽查领导干部学习笔记。
(二)理论考试。实行领导干部理论水平资格考试制度,本着理论联系实际、考用结合、难易适度的原则,测试干部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运用理论指导改造主观世界的能力。45岁以下干部参加市委组织部的统一考试。
(三)考核考学。各级领导干部述职时要“述学”,评议干部时要评学”,考核干部时要“考学”。把每个干部理论学习情况作为考核干部思想政治素质的一个重要方面,作为领导干部的考察、奖惩和使用干部的一个重要依据。理论学习上报文章情况记入《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归干部个人档案。
附:2008年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
中共芜湖市教育局委员会
二OO八年二月二十六日
抄报:市委宣传部、组织部
2008年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
全年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新《党章》、中央领导及教育部领导重要讲话为主要内容。每个月学习不少于两次,月计划主要学习:
元月份:周济部长在教育部2008年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纪委第二次全会上的讲话;
二月份: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代表座谈会上的讲话、在安徽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党的十七届二次会议精神;
三月份: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两会”上的重要讲话,十七大报告前三部分;
四月份:温家宝总理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市政府工作报告;
五月份:重点学习十七大报告第四、六、八、十二部分;
六月份:科学发展观、《党章》总纲、第一、二章;
七月份:科学发展观、《党章》第六、七章;
八月份:科学发展观和专题报告;
九月份:邀请专家作和谐社会的专题报告;
十月份:中央领导和教育部领导庆祝教师节的重要讲话;
十一月份:邀请专家学者作改革开放30周年专题报告;
十二月份: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胡锦涛同志在会上所作的重要讲话。
以上安排,根据需要作适当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