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语[2007] 2号
各区、县教育局,市属各学校:
根据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创建活动的意见》和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创建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市自2004年起,组织开展的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芜湖师范学校等10所学校通过省级评估,被命名为“安徽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另有23所学校初步通过市级示范校评估。2006年下半年,市语委办对初步通过市级示范校评估的学校进行了复查认定。现经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授予芜湖市绿影小学等22所学校为芜湖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
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创建与评估是构建我省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希望各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继续把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纳入培养目标和有关课程的教学大纲,纳入常规管理,纳入专业技能训练,并渗透到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和校园文化建设的各个方面,形成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工作格局和工作模式,切实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我市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每两年命名一次,创建活动采取成熟一个评估认定一个的方式进行。各校可根据自身工作实际,按照示范学校评估标准积极创造条件参加创建活动,在完成自查自评工作后,申报参加市级示范校评估认定。
省教育厅、省语委对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进行不定期复查,市教育局、市语委对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进行不定期复查,发现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水平明显下降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整改不力或拒绝整改的,将取消其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称号。
附:芜湖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名单
芜湖市教育局
芜湖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07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