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市首批赵薇奖学助学基金申报、发放工作的通知
教德 [2004]9号
各县(区)教育局,市属各学校:
为促进我市教育的不断发展,积极为青少年成长办实事,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弘扬著名青年演员赵薇热爱家乡,关心教育的优秀品质,经市教育局研究决定,开展市首批赵薇奖学助学基金申报、发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助对象申请条件:
助学金申请条件:
(一)上本市市区家庭困难的在校中小学生;
(二)没有受过学校纪律处分;
(三)每学期考试成绩满足校方制订的升级和毕业要求;
(四)没有享受其他相类似的助学金资助;
(五)由于突发事件处于极度困境的本市(市区)学生;
奖学金申请条件:
(一)本市初中、高中应届优秀毕业生。
(二)在国家级学科竞赛,科技创新大赛等活动中特别优秀的及有明显特殊专长的本市学生。
(三)奖助标准及人数
二、根据赵薇奖学助学基金管理使用办法(暂行)规定:
首批暂定发放助学金 60名,奖学金若干名;
(一)市区家庭困难的小学生 20名(含在校残疾学生5名,其他学校学生15名),一次性资助400元/人、学年。
(二)市区家庭困难的中学生 35名(含芜湖师范学校3名,市一中高中部3名、初中宏志班5名,高中宏志班5名,在校残疾学生5名,其他学校学生14名),一次性资助标准600元/人、学年。
(三)全市初中、高中应届优秀毕业生 5名(其中初中3名,每生一次性奖励600元;高中2名,每生一次性奖励1000元)。
(四)国家级学科竞赛、科技创新大赛成绩特别优秀者或有明显特殊专长学生;每生一次性奖励 800元。
(五)由于突发事件处于极度困境的学生;每生一次性资助 800元。 第(四)、(五)两种情况奖助人数由基金管理委员会根据各单位申报的具体情况审定。
三、奖学助学基金推荐名额分配
(一)凡符合奖学金申报条件,不受推荐名额限制,由各县(区)教育局,市属学校负责组织推荐。
(二)首批助学金推荐名额表(见附表二)
四、申报方式和程序
(一)由学生本人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提出申请并附相关证明资料,交所在学校核实。
(二)在学校核实基础上,如确需推荐,申请人应填写市基金管理办公室印制的市首批赵薇奖学(助学)基金推荐表一式二份(贴一寸照片)及相关证明材料,经学校和所属区教育局同意后,上报市赵薇奖学助学基金管理办公室(市教育局学校德育科)
(三)市基金管理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经基金管理委员会讨论后,确定候选名单,在征求捐赠人同意后,公示受助对象及标准。
五、奖助发放
九月下旬,市教育局将邀请有关领导,热心人士和共青团、关工委、新闻媒体工作者等人士(在条件允许时,争取捐赠人到场)出席奖学金、助学金颁发仪式,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宣传。
六、组织机构
为确保市首批赵薇奖学助学基金申报、发放的公开、公正、透明,市教育局成立赵薇奖学助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主任委员 :陈旭东(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主任委员:
罗智全(市教育局纪委书记)
陶 宏( 北京普林赛斯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
委 员:
赵与人(市教育局计财科科长)
李道春(市教育局职成科科长)
江 汛(市教育局基教科科长)
王陆驰(市教育局学校德育科科长)
薛天云(市教科所所长)
朱红星(市教育局团委书记)
张 蕾(市教育局基教科副科长)
承孝敏(市电教馆副馆长)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德育科(电话: 3862135)同时,市教育局与捐赠方商定成立基金监督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另文公布)
七、几项要求:
(一)各县(区)教育局,市属学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建立组织,广泛宣传,层层部署,明确把握奖(助)学金的申报条件,严格申报时间进度,确保申报学生资格和质量。学校推荐学生的材料,要求真实可靠,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推荐资格。
(二)为配合宣传、扩大影响,让更多人了解赵薇奖学助学基金情况,市教育局依托芜湖教育信息中心。开通赵薇奖学助学基金网页(网址: zhaowei.whedu.net)
(三)各县(区)教育局、市属学校将填写好的奖学金、助学金推荐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含个人申请书、奖状等复印件、家庭贫困、成绩突出(优异)情况证明材料等),于 9月10日前报市教育局德育科,逾期视为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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